村委会选举的法律制度缺失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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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冯杨,薛冠儒.村委会选举的法律制度缺失问题研究[J].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4(10):106-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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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杨 薛冠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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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四川广元,62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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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四川省教育厅一般课题"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化进程中的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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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村民自治委员会出现,并代替人民公社成为了基层农村主要管理组织。1982年宪法更是明确了村委会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地位。然而,当前针对村委会的法律体系不完善、法律制度缺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委会功能的发挥。本文试从选举立法和选举法的制度缺失两个方面对当前村委会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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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村委会选举 法律 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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