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以”不应回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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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聿.这个“以”不应回避[J].语文知识,2004(10):3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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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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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如皋一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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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教版高中《语》第一册《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坐》中有:“如其礼乐,以俟君子。”课注释:“意思是,至于礼乐教化,自己的能力是不够的.只好等待着修养更高的君子来推行了。这是冉有的谦词.如:至于。俟,等。”此注回避了一个难点.未给虚词“以”加注。译句中有“只好”一词,但“以”字是绝对没有“只好”义的。显然,“只好”是根据说话的口吻补出来的.“以”字并未得到落实。不少老师把这个“以”处理为表顺接的连词“而”,笔以为这个“以”当解作“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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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教版 高中 语文 第一册 《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坐》 课文注释 “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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