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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主体——兼论政治社会化的转型
引用本文:方旭光.公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主体——兼论政治社会化的转型[J].思想理论教育(上半月综合版),2008(9):32-37.
作者姓名:方旭光
作者单位: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人文社科部,上海201620
基金项目:本文系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上海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型教学的改革与创新研究”(项目编号:B07086)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摘    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取向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重要体现。公民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主体,社会主义公民具有特定的内涵和相应的政治文化。公民的形成不仅有赖于民主制度的建立,更是一定社会政治社会化的结果。自觉的政治意识、理性的政治选择、有序的政治参与和主动的政治认同是养成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公民的关键。

关 键 词:公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  公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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