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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楚文化的“酒神精神”——对古代长江文化精神特质的初步探讨
引用本文:人可野.试论楚文化的“酒神精神”——对古代长江文化精神特质的初步探讨[J].宜宾学院学报,1994(3).
作者姓名:人可野
摘    要:楚文化是与中原文化并列的华夏文明两大源头之一.本文试图在近年国内楚文化研究所提供的丰富材料基础上,从比较哲学和比较文化学的角度,对楚文化赖以产生的原始宗教活动、楚文化丰富的神话传说和楚文化最高成就——《离骚》所塑造的人格形象进行一些理论分析,并从中提炼出楚文化的内在精神特质.一、楚巫与酒神祭礼——从楚文化原始宗教活动看楚文化的精神特质文化源于原始的宗教意识,而原始的宗教意识又通过原始的宗教活动表现出来.因此,我们可以从原始宗教活动提炼出某种文化的一些精神特质.在我国古代,中原人宗祖、宗天,而天和祖的意志是通过卜、筮活动这一中介转达给祭祀和祈求他的人们的.生活在南方长江流域的楚人,虽然也崇拜天和祖,但他们所采用的方法则与中原人大不相同,这就是所谓的“楚人信巫.”楚人信巫,楚地盛行巫风.最早记载楚盛巫风的是《诗经》.《诗·宛丘》有曰:“坎其击鼓,宛丘之下.无冬无夏,持其鹭羽.”《东门之枌》有曰;东门之枌》,宛丘之栩,子钟之子,婆婆其下.”汉班固《汉书·地理志》的一段记载可资补证:“陈国,今淮阳之地,周武王封舜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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