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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特级教师月津贴调为300元
摘    要:经国务院批准,从2008年1月1日起,中小学特级教师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公办学校发放特级教师津贴所需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1993年国家实行了特级教师津贴制度,明确特级教师享受特级教师津贴。此次提高特级教师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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