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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十一五”规划纲要谈农村档案工作
引用本文:李珍.从“十一五”规划纲要谈农村档案工作[J].档案与建设,2006(10):8-10.
作者姓名:李珍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北京100872
摘    要:2006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草案》。其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十一五”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三农”问题再次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我国是个农业大国,有80%的人口在农村。从我国的经济结构、人口分布、社会稳定、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等方面来考虑,农村、农业、农民都在其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邓小平曾经指出:“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江泽民进而指出:“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全面进步;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毋庸置疑,“农富则民富、国富,农康则民康、国康”,这应当是立足我国国情和农村实际做出的一个重大判断。

关 键 词:农村档案工作  “十一五”规划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第四次会议  人民大会堂  社会发展  “三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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