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大连日报的“15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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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志平.赞大连日报的“15天内”[J].中国记者,19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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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志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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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汨罗纺织印染厂宣传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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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据报道,大连日报社把日常发稿费工作提高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高度,认为延迟甚至漏发稿费就是侵犯了作者取得报酬的权利,因而采取3条扎实措施,确保了省内外作者都能在15天内收到稿费。 如今有相当数量的报刊台发放稿费拖拉,短则一两个月,长的竟达半年以上,还时常漏发,需要作者“壮着胆子”、“不顾面子”去信讨要才给补寄。产生这种种情形的症结何在?笔者非“圈子”中人,说不出个子丑寅卯,但却深知由此产生的弊端:一是挫伤了作者的投稿积极性,二是有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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