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媒体权利的不当运用——从陈永洲案件谈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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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璐,李杜若.探析媒体权利的不当运用——从陈永洲案件谈起[J].新闻采编,20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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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璐 李杜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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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2012年3月至2013年7月25日,陈永洲在《新快报》相继发表十余篇关于中联重科的新闻稿件。2013年10月18日,《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长沙警方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跨省拘留。10月23日和24日连续两天,《新快报》在头版显著位置相继登出《请放人》、《请再放人》的新闻。与此同时,在微博上掀起了维护记者权益的轩然大波。10月27日,《新快报》宣布收回对陈永洲的辩护,承认报社在陈永洲被逮捕后存在不当行为,并向社会各界致以歉意。10月28日,据中央电视台播放的画面显示,陈永洲承认曾以他的署名发表了有关中联重科的失实报道,并接受了贿赂。2013年10月30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对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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