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拿大高等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价系统及其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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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东江.美国、加拿大高等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价系统及其启示[J].世界教育信息,2003(5):35-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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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东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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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教委高等教育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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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美国、加拿大在高等教育质量与评价方面的成功经验一、美国、加拿大政府对高等教育的管理1.州政府具有高等教育的独立主权美国和加拿大的高等教育管理有着共同特点,没有一个全国性的统一教育管理,教育行政管理权不在联邦政府,而在各州及各级地方政府或私人机构,教育标准和原则都是由各州来确立。美国联邦政府教育部的职权是十分有限的,其主要职责是按国会意图向各州分配教育拨款,以及向美国国内学生提供奖学金等。美国、加拿大各州(省)政府主管本州(省)的教育事业,制定教育政策,主持教育拨款和教育事业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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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美国 加拿大 高等教育 质量监控 评价系统 教育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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