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四十年代两部银行法的颁布与实施看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银钱业的关系和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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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罗来军,昌晓英.从三、四十年代两部银行法的颁布与实施看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银钱业的关系和地位[J].今日科苑,2007(16):248-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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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来军 昌晓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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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女子职业大学 湖南长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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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先后制定颁布了两部银行法,一部是1931年《银行法》,一部是1947年新《银行法》。从两部银行法的颁布与实施我们可以看到在银行业大力发展并不断成为金融业主体力量的同时,钱庄业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地位进行了不懈的斗争,它仍然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政府的金融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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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1931年银行法 1947年银行法 银行业 钱庄业 关系 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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