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理解·提高·优化——谈我国保育工作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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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骏,高虹.尊重·理解·提高·优化——谈我国保育工作管理[J].幼儿教育,199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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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骏 高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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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交通厅幼儿园,浙江省交通厅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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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幼儿园工作规程》指出:“幼儿园是对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可见,幼儿园的保育与教育紧密结合,难以分离,只有树立科学的保育观,才能促使我们的保育工作与教育工作一起跟上现代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步伐。为此,我们成立了保育工作研究组,经过几年的研究和探索,我园的保育工作有了明显的进步,我们的主要经验是:一、尊重保育员的工作,提高她们的社会地位长期以来,保育员在幼儿园被统称为“阿姨”,专门照顾幼儿的饮食起居和负责幼儿园的环境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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