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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
引用本文:国家版权局.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J].传媒,1999(3):6-7.
作者姓名:国家版权局
作者单位: 
摘    要:第一条 为保护文字作品作者的著作权,维护文字作品出版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文字作品的创作与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只适用以纸介质出版的文字作品。 第三条 除著作权人与出版者另有约定外,出版社、报刊社出版文字作品,应当按本规定向著作权人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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