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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婚姻关系中“第三者”的侵权行为——兼议无过错方的法律救济途径
引用本文:邹欢艳.论婚姻关系中“第三者”的侵权行为——兼议无过错方的法律救济途径[J].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1):53-56.
作者姓名:邹欢艳
作者单位: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系,广东广州511365
摘    要:"第三者"是指明知对方有配偶依然与其建立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从而破坏他人正常的婚姻家庭秩序的人。其实施侵权行为具体侵犯了无过错方的配偶权、名誉权、财产所有权等7种权利。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是切实的受害者。在《婚姻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对"第三者"现象没有明确规定的背景下,我们一方面需要强化侵权法的救济功能,但最根本的还是要尽快建立科学完善的"第三者"侵权损害赔偿制度。

关 键 词:婚姻关系  第三者  侵权行为  无过错方  法律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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