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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接受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引用本文:本刊记者.茂名市接受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J].广东教育,2008(11).
作者姓名:本刊记者
作者单位:《广东教育》记者
摘    要: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现2010年在我国初步普及普通话、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广东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估组于2008年10月9至10日,在茂名市自查自评自纠的基础上,采取定点和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对茂名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评估。在为期两天的评估活动中,评估组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看资料、问卷调查、实地考查等方式,

关 键 词:语言文字工作  专家评估  茂名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城市  社会应用  省教育厅  随机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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