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建立和完善教师在职进修制度 ,保障教师在职进修的权利为了对教师在职进修加强领导 ,统筹规划 ,使教师在职进修得以有效运行 ,发达国家纷纷颁布法令法规 ,使教师在职进修制度化。法国的《继续教育法》规定 :教师在服务一定年限后 ,可享受一定时间的进修假 ,每个教师每年都有权脱产学习进修两周 ,教师一生的学习进修假总计可达两年。日本早在 194 9年颁布的《教育公务员特例法》中就明确规定 ,教育公务员为履行其职责应该不断地进修 ,教育委员会对教育公务员的进修予以奖励 ,建造必要的设施 ,制定有关进修的计划 ,保证进修的实施。后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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