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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慎重对待文言虚词的特殊用法——与杨宝生同志商榷
引用本文:黄群建.必须慎重对待文言虚词的特殊用法——与杨宝生同志商榷[J].黄冈师范学院学报,1989(3).
作者姓名:黄群建
摘    要:杨宝生同志《几个文言虚词特殊用法刍议》(见《天津教育学院院刊》1987年第2期,中国人民大学《语言文字学》1987年第5期,下简称“杨文”)一文,对中学和中专语文课本中的一些文言虚词的用法进行了独特的分析,但文章7个例子就有5个值得商榷。本文拟就此略陈管见。1、与屈原《涉江》:“忠不必用兮,贤不必以。伍子逢殃兮,比干菹醢。与前世而皆然兮,吾又何怨乎今之人?”杨文认为此处的“与”字按常用意义作“和”或“跟”解不通,应训作“于”,译为“在”,把后二句译成:“在前世都是这样,我对当世的人又有什么怨恨呢?”这样的解释笔者不敢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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