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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债务与法制缺位
引用本文:陈玺名,肖凤翔.高校债务与法制缺位[J].教育评论,2009(2).
作者姓名:陈玺名  肖凤翔
作者单位:天津理工大学法政学院;天津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
基金项目:天津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天津地区高校新校区建设中的法律问题及对策研究”的成果,批准文号G131
摘    要:高校债务问题折射出了法制的缺位。政府对教育经费的投入缺乏有效的法律约束,高校贷款中的"良性违法"现象长期存在,高校债务问责法律机制不健全,助长了部分高校搞形象工程。

关 键 词:高校债务  法制  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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