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育研究的新突破(上)——评“美育形式”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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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廷扬.美育研究的新突破(上)——评“美育形式”说[J].毕节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23(4):8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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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廷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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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毕节师专中文系,贵州毕节55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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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这种学说认为,美育以培养和发展人的审美能力为目的,故从价值功能的角度,把美育看作是提高教育功效的有力手段和重要工具。其主要贡献,是提出了“立美教育”的新概念,即美育要发挥育人功能,展开审美活动,就必须先建立美的教育形式。“美的教育形式”是教育自身之美的存在方式,是对教育规律能动运用、自由创新的产物。并非如以往的美育观所认为的那样:美育不过是对自然美、科学美、社会美、艺术美等外在美的简单照搬和借用。这一观念的“向内转”,标志着对以往美育研究的新突破,为一种崭新的美育观、教育观的出现打开了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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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立美 美育形式 美育功能 |
文章编号: | 1672-0296(2005)04-008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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