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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社会”刑法立场的嬗变、反思与回归——以《刑法修正案(八)》为切入点
引用本文:曹富乐.“风险社会”刑法立场的嬗变、反思与回归——以《刑法修正案(八)》为切入点[J].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5(3):62-68.
作者姓名:曹富乐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法律学院,上海,200042
摘    要:在风险社会,刑法应当有所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体现了风险社会刑法的应对。风险刑法理论为风险社会刑法的应对提供了新的视角,同时也隐藏着巨大的风险。为了应对社会风险,有必要对传统刑法进行合理的变革,但传统刑法蕴含的自由、正义、谦抑等价值理念不能摒弃。应当确立这样的刑法立场:刑法变革应当秉承传统刑法基本价值理念,吸收风险刑法理论的有益成分,弥补传统刑法在应对社会风险上的不足,以实现保障人权和保护社会的刑法机能。

关 键 词:风险社会  风险刑法  传统刑法  刑法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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