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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管理广播电视事业
引用本文:张静如.依法管理广播电视事业[J].新闻爱好者,1991(1).
作者姓名:张静如
作者单位:江苏广播电视厅新闻研究所
摘    要:行政诉讼法的公布施行,促使我们广播电视部门在观念上必须来一个转变。长期以来,立法在一定程度上只注意公民行为的规范,而忽视对国家机关行为的规范。行政诉讼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确立了国家机关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和制约的观念。过去,广播电视的各项管理工作,多是采取行政手段。对此,不少同志已经形成习惯,而不大适应或不大熟悉依法管理。在今后的广播电视管理工作中,依靠法律调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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