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情势变更原则的法律效果
引用本文:刘世杰.论情势变更原则的法律效果[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3(9):88-90.
作者姓名:刘世杰
作者单位: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00
摘    要:很多学者在情势变更原则适用时产生的法律效果方面主张受不利影响(或处于不利地位)的当事人享有变更或解除权,但笔者认为,从公平原则出发,相对方在某些情形下亦有向对方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关 键 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情势变更原则  法律效果  诚信原则  损害赔偿请求权
文章编号:1007-6921(2003)09-0088-02
修稿时间:2003年8月12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