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小学校“达标”检查验收的设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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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叶宗煜.改进小学校“达标”检查验收的设想[J].四川体育科学,1993(Z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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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叶宗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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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成都市实验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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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是我国的一项基本体育制度,它在推动广大青少年和儿童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丰富学校课外体育活动内容,以及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情操等方面,都有重要的作用,为保证《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以下简称《施行办法》)的顺利施行,建立健全检查验收制度,开展评比表彰活动是很有必要的。《施行办法》没有对其检查验收方法作出明确的规定。实际操作中,有的是在基层学校“达标”的申报名单中,抽取及格级、良好级和优秀级各10人,共计30人,按检查机关定的2——3个类别的项目进行检查测验,将得分加上未查类别项目申报的得分,看是否达到相应等级的分数要求,如有3人以上未达到标准,由降优良级的百分比,或定为检查验收不合格。对达标率高低不同的所有受检学校都用这同样的标准去进行评定,这不免有“一刀切”之嫌。另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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