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巴克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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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吕国强.星巴克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J].中国专利与商标,2007(2):75-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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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国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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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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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案是2001年《商标法》实施后,上海法院认定的首例驰名商标。2005年12月31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STARBUCKS"、"星巴克"商标为驰名商标,被告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被告不服提出上诉。2006年12月2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一审的判决。本文对该案涉及的驰名商标的认定、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认定、赔偿数额作了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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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不正当竞争 商标侵权 星巴克 纠纷案 中级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 《商标法》 上海市 |
Study of the Case of Dispute Arising from Infringement of STARBUCKS Trademarks and Unfair Competi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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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s: | Lu Guoqia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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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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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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