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公司法为视角看我国注册资本制度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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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辰.以新公司法为视角看我国注册资本制度改革[J].鄂州大学学报,2014(6):20-2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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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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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上海200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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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1994年7月1日起,我国第一部公司法正式施行,公司法对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采取了严格的规定和限制。立法者的本意是在法定资本制下,有效保护交易安全,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利益,但是近年来的一些经济问题以及经济案件表明,法定资本制在我国已逐渐演变成一座"程序的废墟",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存在不但不能够有效地保护交易安全,而且还打压着创业热情和市场活力,因此最近新修订的公司法便取消了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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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公司法 注册资本 法定资本制 市场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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