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微细处见差异——从“作家局长”获刑的报道谈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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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妙春.于微细处见差异——从“作家局长”获刑的报道谈起[J].新闻实践,2010(7):4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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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妙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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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老年报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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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0年4月28日,国内不少主流媒体都报道了台州“作家局长”刘长春获刑的消息。这则消息篇幅不长,除了这个贪官有“作家局长”的称呼惹人关注外,还因为被告律师一句“副处级法院不能审判正处级领导”的雷人语录在网上引起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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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局长 作家 2010年 主流媒体 处级领导 刘长春 消息 篇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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