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解决农村中小学冬季取暖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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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弓凌燕.长治市解决农村中小学冬季取暖问题[J].山西教育(综合版),2007(12):4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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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弓凌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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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9月29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出台《山西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扩大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面。国家助学金资助面要占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的20%,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资金由省财政按规定逐校核定后下达给学校,由学校在下达的总额范围内根据学生的贫困程度,按每生每年1000—3000元、分2—3档划定比例,确定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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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中等职业学校 高等职业学校 国家助学金 资助工作 省财政厅 本科高校 省教育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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