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法律授权的组织的经济法地位——兼评中国证监会的地位
引用本文:曲少臣.法律授权的组织的经济法地位——兼评中国证监会的地位[J].山西大学师范学院学报,2008(5):82-85.
作者姓名:曲少臣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北京100088
摘    要:主体理论是法学理论的重点,大多数法学主体理论不能满足整体社会和混合社会的法律实践的需要。主体理论的革命带来对经济法主体的重新认识。维护整体经济利益的主体享有经济监督权,是经济法主体的核心。以中国证监会为代表的享有经济监督权的法律授权的主体需要变革隶属于行政机关的地位。

关 键 词:整体利益主体  法律授权的组织  经济监督权  中国证监会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