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死刑司法限制中的法官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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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普定.论死刑司法限制中的法官理念[J].山西大学师范学院学报,2008(6):6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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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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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太原师范学院政法系,山西太原03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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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发展,更新死刑观念已成为死刑制度改革绕不过的问题,也是我国死刑制度改革的难点问题。崇尚死刑报应和迷信死刑威慑力的观念根深蒂固,阻碍着死刑观念的提升和现代化。死刑观的转变法官首当其冲。法官适应限制死刑的新理念的内涵应当包括:严格把握死刑适用标准;重新审视死刑案件公开审判的重要性;适应死刑复核案件裁判方式的改革,确立新型死刑复核的新理念;严格把握死刑案件的证明标准。树立死刑新理念在实践中遇到了人为的死刑束缚和体制内的羁绊,主要有三种错误观念:人为干扰,导致死刑的案外标准;漠视程序正义价值;司法中对死刑的依赖。法官死刑观念的更新直至定型化和成熟化,将有力推动我国死刑制度改革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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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官理念 死刑限制 公开审理 人权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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