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国格之正义立国及中华法系之正义法系初探 |
| |
引用本文: | 李世福.中国传统国格之正义立国及中华法系之正义法系初探[J].山西大学师范学院学报,2008(6):1-6. |
| |
作者姓名: | 李世福 |
| |
作者单位: | 中南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3 |
| |
摘 要: | 做人要有人格,立国也要有国格。考察中国国名的含义与中国的历史,可以发现“中国长期以正义立国,国人普遍追求公平正义”的事实。中国的“中”在表示国格时,意思是“不偏不倚”与“正义”,“正义”就是中国的国格,是中国的国家认同与凝聚力之所在。中国追求正义不仅体现在宗教信仰、国民素质与传统文化中,更体现在中华法系的法律体系架构与国际秩序推动均以“正义”为价值取向,中华法系是全世界法律体系中最具影响力与智慧的正义法系,比单纯的自由法系更加成熟、自然,更少成本。以正义立国,返本复原不仅是古代中国领先世界的根本原因,也是当代中国复兴的起点与号角,还是世界完善幼稚自由主义,走向成熟自由、和平、稳定、正义的福音。
|
关 键 词: | 中国传统文化 正义 自由 和谐 国格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