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涉法题材电影中国民形象传播的文化安全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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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干瑞青.论涉法题材电影中国民形象传播的文化安全意义[J].传媒,201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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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干瑞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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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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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山东政法学院科研规划项目“大数据时代下法制影视传播与国家文化安全构建研究”(项目编号2014Q28B)的中期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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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涉法电影融合法律和民族特色,成为展现文化传统和中国法治化进程的重要窗口,其中的国民形象不但是民族文化的载体,更是抵制外国法律文化对中国文化安全解构和威胁的一道壁垒。因此,涉法电影中的国民形象传播要以国家文化安全为导向,坚持中国特色,借鉴外国文化资源,以更好地促进中国法治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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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涉法电影 国民形象 国家文化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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