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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练代讲”
引用本文:高文志.不可“以练代讲”[J].中小学教师培训,1997(X4).
作者姓名:高文志
作者单位:吉林省九台市教师进修学校
摘    要:不可“以练代讲”吉林省九台市教师进修学校高文志在教学方法改革中,目前出现了一种“以练代讲”的倾向。有的学校规定教师每节课的讲授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课堂上要把一半或更多的时间交给学生做练习。我听过一节数学课,老师仅用了5分钟讲了一道百分数应用题,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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