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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诗主体论笔谈(之一)——从“新诗主体论”到“新诗二次革命论”
引用本文:邱雪松.新诗主体论笔谈(之一)——从“新诗主体论”到“新诗二次革命论”[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5):49-51.
作者姓名:邱雪松
作者单位:西南大学中国新诗研究所,重庆市400715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诗刊》与中国当代诗歌的发展”(09BZW058),项目负责人:蒋登科.
摘    要:毛泽东在1957年提出了“新诗主体论”,目前有人对此表示怀疑,说什么“‘新诗主体论,可以休矣!”邱雪松认为,对毛泽东所说的“新诗”要有清晰的理解,要明白诗歌发展至今的困境由来以及可取的应对态度。罗文军认为,新诗主体论表达了对新诗未来发展的思考和预期,今天吕进先生的“三大重建”与此形成了良好的契合,正是时代所需。肖显惠认为,从吕进先生“三大重建”中的传播方式重建角度来思考新诗的主体地位,可以对“新诗主体论”获得更明确的认识。

关 键 词:新诗主体论  旧体诗词  新诗二次革命  三大重建  传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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