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实行"责任追究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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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婧,刘亚丽.建议实行"责任追究制"[J].兰台世界,2001(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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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婧 刘亚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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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在档案工作中普遍推行了目标管理,层层建立岗位责任制,对推动档案事业的发展,提高档案工作水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有的单位和部门虽然也立了"军令状",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说在嘴上,至于执行得如何,却很少有人认真考虑,致使责任制流于形式.怎样才能使责任制更好地落实?这就需要建立一个全面、科学的考核制度,对于没有兑现的,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只有严格追究责任,才能增强责任主体的压力感、危机感和责任感.从而确保档案管理责任制的有效运行.这里所说的责任追究制就是指领导班子集体或领导个人及档案管理人员,对于自己的管辖范围内没有完成责任目标或出现严重问题,致使档案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要追究领导和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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