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制度的一项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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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肖立见,林志平.高校招生制度的一项改革[J].江苏高教,19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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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立见 林志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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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财经学院,广西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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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多年来,高校招生都是按照全国统一考试,分省(市自治区)录取的办法进行的。各省(市自治区)所确定的高校最低录取线,由于受本省(市自治区)考生成绩的好坏和计划招生人数多少的影响,各不相同(即使在同一省、自治区,划线标准也不一致),有的甚至差别很大,且有扩大的趋势。如一九八六年湖南理科考生,考分五百分读中专都困难,但在广西却可以上重点大学,按照广西的大中专最低录取线,湖南落选考生还有百分之六十可以升学。至于把湖南同边远省(自治区)对比,差别就更大了。这样,高校招生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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