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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教法应追求“情”与“美”
引用本文:朱永水,荣祥胜,杨德平.文学教法应追求“情”与“美”[J].阅读与鉴赏,2006(10):35-37.
作者姓名:朱永水  荣祥胜  杨德平
作者单位:江苏省徐州市徐州空军学院,江苏省徐州市徐州空军学院,江苏省徐州市徐州空军学院
摘    要:大学语文作为高等院校的一门公共基础课,其课程教学的价值取向,在于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在文学作品教育中应注重学生思想素质和人文素质的教育。具体地说,它是从大量优秀文学作品的阅读、欣赏入手,致力于陶冶性情,培养学生高雅的审美情趣,提高学生的思维品质和审美能力。要想达到这一目的,教学过程中不仅要做到以理服人,尤其在教法应突出“情”与“美”,特别注重以情感人,以美育人。

关 键 词:文学作品  公共基础课  人文素质  大学语文  高校  教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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