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学校的法律地位
引用本文:刘昆岭.论学校的法律地位[J].河南教育,2007(8).
作者姓名:刘昆岭
作者单位: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政治系 河南郑州
基金项目:河南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摘    要:学校的法律地位应定位于授权性行政主体。学校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行为具有法定性,历史上学校是行政主体,从现代国家立法现状来看,学校具有授权行政主体的身份。学校在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具有授权性行政主体地位。

关 键 词:学校  法律地位  行政主体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