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方东美生命本体论的创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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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春娟.论方东美生命本体论的创建[J].合肥教育学院学报,2010(1):46-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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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春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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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合肥学院艺术设计系,合肥23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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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方东美生命美学思想研究”(AHSKF07-08D59)、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方东美与宗自华生命美学比较研究”(2009sk242)、合肥学院2007年人才引进项目“方东美形上学美学思想研究”(RC041)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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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方东美的生命本体论是在融摄西方生命哲学、会通中国哲学《周易》和《中庸》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在早年融摄西方的过程中,他在吸收柏格森、尼采等人思想的基础上确立了生命哲学的取向,但也造成了理性与非理性、情与理的矛盾冲突。转入中国哲学研究之后,在《周易》和《中庸》的“生生之德”与价值理论的启发下,他修正了早期的矛盾观念,确立了“普遍生命”这一最高概念,并为普遍生命规定了生之理、爱之理、化育之理、原始统会之理、中和之理、旁通之理六大构成要义,从而形成了完整的、具有机体主义特征的生命本体论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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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方东美 生命本体 普遍生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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