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徽州妇女节烈行为的相互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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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传满.明清徽州妇女节烈行为的相互转化[J].合肥教育学院学报,2010(1):1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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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传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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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科学文化教研部,合肥23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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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明清微州妇女节烈现象是异常突出的。节烈妇女可以务出四个最基本的类别:节妇、贞女、烈妇、烈女。明清徽州妇女节烈行为在许多情况下相互转化,贞女、烈女与节妇、烈妇节烈行为的相互转化情况有所不同。这些妇女节烈行为的相互转化,实际上就是殉烈之义与家庭责任之间’权衡之后的重新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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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明清 徽州 贞节妇女 节烈行为 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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