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投资关系与借贷关系的本质区别——兼论我国企业改革的股份制取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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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鲍敦全,黄诚.论投资关系与借贷关系的本质区别——兼论我国企业改革的股份制取向[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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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鲍敦全 黄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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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疆大学经济管理系
(鲍敦全),新疆大学经济管理系(黄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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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投资关系与借贷关系本质的界定 资金运动中资金的供给和资金的需求形成了资金借贷关系,借贷关系就是债权人在一定的期限内将资金使用权让渡给债务人,它以债务人到期偿还资金为前提。债务人以支付利息给债权人为代价,获得资金使用权。在借贷关系中,资金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发生了分离。 资金的所有者在企业创办时作为原始投资者,向企业投入资金,并以这部分资金作为企业承担经济责任的财产基础,就构成了资金所有者与企业之间的投资关系。投资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垫支资金,它是要在企业再生产中连续循环和周转。尽管投资收益可以从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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