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五反”运动后国家解决私营企业劳资矛盾的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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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厉彦飞.浅析“五反”运动后国家解决私营企业劳资矛盾的政策[J].聊城师范学院学报,2011(2):325-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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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厉彦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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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聊城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山东聊城252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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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五反”运动之后,私营企业内出现了一些新的劳资矛盾,这既损害了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因此,国家及时采取调整劳资纠纷的各项措施,如规定劳资两利的企业利润分配原则,确保企业合法盈利;积极引导劳资双方签订劳资合同;建立健全私营企业的工人监督组织;开展劳动竞赛等。这些措施为解决私营企业内的复杂劳资矛盾,理顺劳资关系起到了积极作用,从而使私营企业的生产经营得以迅速恢复和发展,为即将到来的社会主义改造提供了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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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五反”运动 劳资矛盾 资本家 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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