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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种新闻侵权
引用本文:宋义.另一种新闻侵权[J].新闻前哨,2003(9):21-22.
作者姓名:宋义
作者单位:湖北电视台
摘    要:新闻机构在传播新闻的过程中,由于过错使他人的合法权利因新闻传播而受到侵害,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的行为就是新闻侵权。在新闻侵权中,主要涉及到人身权、财产权和知识产权。这些侵权行为,都是我们通常所指的行为侵权。新闻媒介及其从业人员是侵权的主体。在这里,我们要谈另一种行为侵权,那就是对新闻媒介进行新闻传播自由权利的侵犯。 我们知道,新闻传播过程是一个动态的、系统化的过程,它包括新闻采访、新闻编辑和新闻发布三部

关 键 词:新闻侵权  新闻传播权  受众知情权  舆论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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