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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标准”合适吗?
引用本文:胡红波.这样的“标准”合适吗?[J].湖南教育,2006(27).
作者姓名:胡红波
作者单位:益阳师范附属小学 湖南
摘    要:前不久,我听了一堂青年教师比武课——“分类”.其中有这样一道习题(如图):每行中不同的是什么?教师是这样进行教学的——第一幅图生1答:是熊猫,因为它是动物.教师给熊猫画上了圆圈.生2答:是刘翔哥哥,因为只有他得到了奥运金牌.教师说,“想得很好”.生3说:是护士姐姐,因为只有她戴帽子.教师肯定他,“你观察很仔细”.第二幅图生4答:是正方体,因为只有它有六个平平的面.教师给正方体画上了圆圈.生5答:是圆,因为只有它没有角.教师肯定——“非常好”,同时给圆画上了圆圈.在评课时,教师们对这一教学片断有不同的看法.一部分教师认为教师的理念过于开放,分类没有标准,在第一幅图的教学中,只能把熊猫单独分为一类,刘翔哥哥和护士姐姐单独分出来是不妥的.因为如果把护士姐姐或刘翔哥哥圈出来,那么人和熊猫就分在一起了,这样行吗?这样的分类还有标准吗?但我认为,教师在这一教学过程中,教改理念的更新还是不够开放的.在学生提出刘翔哥哥、护士姐姐是不同的时,教师只是口头予以肯定,而没有在图形上用圆圈把他们圈出来.而第二幅图,学生提出正方体、圆是不同的时,教师却分别在图中把它们圈了起来.这说明教师心中也有人和熊猫分为一类是不妥的这样的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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