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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档案馆与休闲文化
引用本文:王水英,陈善祥.浅谈档案馆与休闲文化[J].浙江档案,2001(4):16-16.
作者姓名:王水英  陈善祥
作者单位:常山县档案局
摘    要:1983年4月,国家档案局颁布的《档案馆工作通则》明确指出:“档案馆是党和国家的科学化机构,是永久保管档案的基地,是科学研究和各方面工作利用档案史料的中心。”1996年7月修改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八条规定:“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化事业机构。”从以上的法律、法规中可以看出,档案馆是法定的科学化事业机构,是面向社会为各项工作服务的公益性化事业单位,因此,档案馆具有化功能,随着社会休闲时间的增多,把档案馆建成人们鉴赏化的休闲场所,是新世纪进一步开发档案馆功能的一个新课题。

关 键 词:档案馆  文化功能  精神文明建设  休闲文化活动  展览活动  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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