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股抵债”的法律思考——从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抵债”方案谈起 |
| |
引用本文: | 陈伟翔.对“股抵债”的法律思考——从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抵债”方案谈起[J].荆州师范学院学报,2005,28(6):27-29. |
| |
作者姓名: | 陈伟翔 |
| |
作者单位: | 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9 |
| |
摘 要: | 上市公司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侵占公司资金的行为,已经成为影响资本市场发展的顽疾。我国有关“股抵债”及股份回购的立法还:不成熟,应该借鉴发达证券市场的成功经验,从“股抵债”的主体、客体、价格、程序、监督机制等方面进行构建和完善。
|
关 键 词: | 股抵债 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 法律规制 |
文章编号: | 1673-1395(2005)06-0027-03 |
收稿时间: | 2005-07-18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