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可诉范围的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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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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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生态文明之路的积极建设,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及公益诉讼制度正在稳步推进,可诉范围作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及公益诉讼制度的核心概念愈加成为环境保护的研讨话题。为此,首先对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可诉范围的否定立场予以纠正,后分析得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可诉范围的识别依据有:"环境公益"、对环境的侵害及对环境的侵害行为。在此标准下,阐述污染环境要素与破坏生态稳定是可诉范围的主要内容。以期推动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可诉范围的理论研究,保护环境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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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可诉范围 环境公益 生态文明 |
Definition of Litigable Scope of Environmental Civil 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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