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回购监管立法完善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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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道波,庄海丽.股份回购监管立法完善研究[J].聊城师范学院学报,2006(4):2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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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道波 庄海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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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聊城大学政法学院,山东聊城252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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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211工程”十五建设重点项目(发改社会[2004]834号):中国民族经济法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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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修正给股份回购法律监管措施完善留下的较多的遗憾。在我国股权改革的现实背景下,我国商事立法不仅应当明确股份回购法律监管的总体方向,而且应当在资金来源、信息披露等方面制定严格的具体措施,以达到既“兴股份回购之利”又“防股份回购之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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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股份回购 监管 立法 完善 |
文章编号: | 1672-1217(2006)04-0024-04 |
收稿时间: | 2006-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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