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政府主导型"广告监管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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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卫华.论我国"政府主导型"广告监管体制[J].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6(4):3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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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卫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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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师范大学,湖南,长沙,410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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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政府主导型”广告监管体制是基于现实的必然选择。但“政府主导”导致了广告行业自律的事实性“缺位”,使其无法发挥其应有功能。在中国入关后广告业市场全面开放的背景下,政府职能转换是“政府主导”内涵的合理性发展,即实现政府职能的收缩、强化广告行业自律的功能。“民间化改革”是广告行业自律功能强化的合理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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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广告监管体制 政府主导 广告行业自律 |
文章编号: | 1671-5454(2006)04-0038-03 |
收稿时间: | 2006-04-24 |
修稿时间: | 2006年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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