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律师业务垄断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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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叶树斌.浅议律师业务垄断权[J].淮南师范学院学报,2008,10(2):3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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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叶树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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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安徽,阜阳,236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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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律师的业务垄断权是律师权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市场经济与法治国家发展的必然结果。这样的规定有利于规范律师服务市场。提高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对律师权利的保护。反观我国有关法律所规定的律师业务垄断权,较发达国家适用范围要窄得多,法律服务市场被分割、法律服务环境混乱等现象十分严重。随着我国律师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展,进一步完善律师业务垄断权是我国迈向法制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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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律师 垄断权 刑事辩护 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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