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言符号在传达中的积极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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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霖.论语言符号在传达中的积极功能[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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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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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省教育学院中文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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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语言符号为思维服务,但不是对思维的被动物化。它是自足完整的系统,有自己的结构和运行规律,是传达中充满了内在活力与能动品格的积极因素。语言符号的能指与所指都具备激发、诱导思维的功能。这种激发和诱导不唯在意识层,也深入到潜意识层。无论考察作为个体的语言符号,还是把它放在特定的语言结构和文化环境中考察,它都具备刺激并推动思维深入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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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语言符号 能指 所指 思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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