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国邮联互换邮票规定的演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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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金德.万国邮联互换邮票规定的演变[J].上海集邮,19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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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金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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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万国邮政联盟是促进国际邮政业务发展的国际组织,1947年成为联合国唯一负责国际邮政业务的专门机构。根据《万国邮政联盟组织法》第22条规定,《万国邮政公约》及其实施细则列有适用于国际邮政业务的共同规则,这些法规对各会员国均有约束力。万国邮联互换邮票的规定始自1878年,虽曾短暂中断,但《万国邮政公约实施细则》第105条“发行邮票的通知和各邮政之间的交换”至今仍然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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